采购项目概况 为深入落实2025年深圳-香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参展筹备任务,全面展示深圳在未来城市建设、城市治理与规划设计领域的先进探索与成果,中心拟采购为期一年的“沉浸式VR内容制作与新媒体传播服务”。本次采购以服务双年展为主要目标,聚焦通过前沿的虚拟现实与新媒体传播手段,增强中心策展内容的表现力、感染力与传播力,切实提升中心在国际城市展览平台上的展示水平与传播效果。通过系统性制作沉浸式VR内容,中心将围绕“山海连城”生态格局、“City Walk”城市漫步等深圳城市特色主题,高精度还原城市景观与空间场景,塑造可交互、可体验的未来城市虚拟样本。该展示方式将传统规划理念具象化、可视化,赋予观众“沉浸式参与”城市发展的可能,提升展览的公众互动性与感染力,亦有助于塑造深圳面向未来的城市形象。与此同时,通过多媒体融合与社交平台矩阵传播,中心将建立从内容生产、展陈应用到线上扩散的全链条传播体系,在双年展这一国际平台上有效传达深圳未来城市规划建设的系统理念与前瞻路径。 在实现双年展展示目标的同时,本次采购也将作为中心探索新媒介运用、推动城市规划和设计数智化转型的重要实践。沉浸式VR展示和新媒体传播不仅是展览形式的革新,更是城市治理理念传播方式的重构。采购项目将积极推动新一代数字技术与规划设计、展示传播的深度融合,形成以“技术+策展+传播”协同驱动的综合展示机制,进一步丰富中心在未来城市宣传方面的手段与经验。通过虚拟现实技术,深圳在绿色建筑、智慧交通、城市更新等领域的成果可被立体化、可视化呈现,为公众、专家乃至国际嘉宾提供更真实的观察路径与参与通道,拓宽深圳智慧城市建设的传播边界与国际影响力。服务周期覆盖整个双年展筹备与实施阶段,确保内容与策展需求高度匹配;并具备可延展性,项目成果可在双年展结束后继续服务于其他市级展览、公共宣传和科普教育活动,形成可循环利用的数字资产,提升投入效益和使用价值。本次采购既是对双年展参展任务的系统支撑,也是中心推动城市展示理念、传播手段与技术工具同步升级的重要一步,对于构建城市传播新范式、增强中心在数智规划方向的先发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为确保沉浸式VR内容制作与新媒体传播服务项目高质量推进、按期交付、成效显著,对服务供应商提出如下管理与服务要求: 项目管理机制
(1)建立联合工作机制 服务方需组建一支具备VR建模、互动设计、新媒体运营、城市规划理解等复合能力的专业团队,并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作为常态化对接窗口,配合中心完成项目方案制定、内容审核、进度管控、数据交付等各环节任务。项目期间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例会,汇报阶段成果,研判问题并调整计划。 (2)全过程进度管理 项目应结合2025年深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的筹备与执行节奏,制定详实的项目执行计划与里程碑节点。重点任务包括:项目启动调研、沉浸式内容策划与建模制作、新媒体传播内容生产与平台铺设、展览期间技术支持与传播执行、后续成果整理与交付等,确保各阶段任务有序衔接、质量可控。 (3)风险防控与质量保障机制 服务方须设立质量控制标准,涵盖建模精度、交互流畅度、用户体验、传播内容合规性等方面。针对突发技术问题、平台发布风险、展期适配需求等潜在风险,须提前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项目在关键时间节点稳定运行。 服务交付与支持要求
(1)内容制作要求 沉浸式内容应结合“山海连城”空间结构、“City Walk”路线体验、“未来城市”场景设想等核心主题,提供城市地形还原、互动路线引导、虚拟人机体验等多元模块; 所有制作内容须满足可在主流展览终端(如大屏设备、VR头显、触摸屏、网页端)顺畅运行的技术要求。 (2)系统集成与技术支持 服务方需协助中心完成VR展示系统的部署调试、使用培训与维护指导,确保中心在展览期间可自主操作运行; 项目期间,服务方应提供线上平台发布、新媒体矩阵内容推送等运营支持,并在展期提供必要的现场运维与技术响应服务。 (3)数据交付与成果归档 所有制作成果(含源文件、脚本文案、素材资源、系统配置、传播数据等)须在项目完成后统一归档并移交中心,形成可复用、可迭代的数字资源库,为后续展示和宣传活动提供技术与内容支撑。 (4)成果评估与绩效反馈 项目将结合VR展示效果、媒体传播成效、观众反馈数据等开展阶段性评估,服务方需配合中心进行效果回访和优化迭代。最终成果需通过中心组织的专家验收或评审会议,以保障服务质量与应用价值。 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公司须具有为政府机构提供数字展示、新媒体传播或相关规划宣传项目的服务经验,具备不少于2项类似政府项目案例,并能提供对应成果材料或验收证明。服务团队成员应具备规划传播、虚拟建模、媒体创意及项目统筹等方面的专业能力,确保项目设计符合政府展览标准与宣传导向。 四、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报价要求:45万元以内。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