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本项目针对建设工程项目相关联的政府内部管理事项梳理判别,即建设工程项目从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阶段的各环节政府管理内部事项,并对事项开展执法流程梳理及规范化标准化规则梳理分析及试点实施工作。项目选取2个建设工程项目政府内部管理事项开展全流程网办工作试点,梳理试点工作问题,评估试点工作情况,探索政府内部管理事项全流程网办管理工作。 2、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征程再出发“四大行动”工作方案》(深规划资源党组〔2023〕4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讲规矩、守规范、明规则”行动方案》(深规划资源党组〔2024〕10号) 3、项目采购范围 (1)服务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建设工程项目相关政府内部管理事项梳理判别、标准流程建设及试点实施 (2)服务范围 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4、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完成。 5、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招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人应成立项目组,设立项目负责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成果。 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关的问题。 6、技术培训要求 为确保本项目工作开展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人应对项目组各成员开展专业培训和学习交流,并配合采购人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问题。 7、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有五年以上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研究等工作经验,项目组成员具备多学科专业背景; (2)项目组安排至少6名工作人员,其中,高级职称及以上研究人员不少于3名; (3)在项目实施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投标人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 8、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期限从最终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1年; (2)投标人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项目审查和报告更新等技术支持; (3)投标人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