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该项目合同价为暂定价,结算价采用据实结算。 (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2、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二期付款: (1)首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工作方案,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70%; (2)末期: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最终成果验收,涉及物料交付的须移交至甲方,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 *3、履约保证金 无。 *4、违约责任 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1)人员安排 ①中标方须设置项目组,有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 ②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并包括城市规划、土地管理、艺术设计学等多专业技术人员。 ③项目负责人需具有10年及以上规划、国土行业研究经验,参与过副省级以上城市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④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的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得到采购方的同意。 (2)成果要求 项目预期成果: ①《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宣贯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和宣贯视频); ②《分区规划宣传片》(不少于5分钟); ③《首批10大重点片区宣传片》(不少于5分钟); ④《总体规划》宣传品. (3)项目成果格式要求 ①《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宣贯材料》提供纸质版、电子版和宣贯视频; ②《分区规划宣传片》和《首批10大重点片区宣传片》提供视频电子版; ③《总体规划》宣传品提供实物产品。 (4)项目质量验收要求 ①项目应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②项目宣贯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通俗易懂; ③宣传视频应做到画面精美、固定内容的基础上兼顾轻松活泼; ④宣传品应体现规划特色和文化底蕴; ⑤项目应按招标及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相关工作。 ⑥最终成果应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审查,具体验收形式以合同为准。 (5)项目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②供应商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