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介绍项目的背景及项目整体情况、项目目的及建设目标)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近年来,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4年2月,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三)依照法定职责实施部门监督1.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强化对主管、监管行业系统和单位的财会监督。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对各项财务活动指导和监督,每5年对下属管理单位完成一轮监督检查。(四)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财会监督检查,涉及财政、财务、会计重要事项的会议,应安排财会监督机构负责同志列席”。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的要求,我局2024年度拟选取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三个方面为本次专项财会监督的内容。 2、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 《深圳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深圳市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 《深圳市政府采购管理条例》 《深圳市政府采购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项目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为2024年财会监督咨询项目,服务地点主要为我局现场工作,工作内容按照具体技术要求部分实施。 4、项目服务期限(下达的计划时间和实际服务期限不一致的,需列明实际服务期限) 为具备足够的2024年样本量,本项目拟于2024年9月份具体开展,本项目需于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最低要求2025年2月份完成。 5、组织实施要求 根据招标方进度要求,完成各阶段项目工作。 (1)投标方需安排至少4名人员参与项目。 (2)项目负责人需为单位经理级别。 (3)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换,如确需更换,须征得采购方的同意。 6、成果要求; 出具《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报告》:按照全局系统汇总、各单位两个层面出具,共计28个报告;每个报告一式两份。 7、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在提交成果、合同期满后1年内投标人应就本项目提供必要解释和接受咨询等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投标报价资料:报价函(可附工作方案) 营业执照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