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描述: 一、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财务监督暂定以2024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其中我局采购工作主要在1-9月份完成,采购样本以2024年1-9月份样本为主;预算调整方面需涉及全年。 (一)内控制定情况 监督下属各单位内控最新印发时间、制定内容情况以及更新情况。其中针对预算执行调整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制定情况需特殊说明。 (二)预算执行调整监督 1.监督预算调整程序是否规范。 2.监督样本选择:选择年度所有预算调整事项。 根据选择的样本,分析预算调整原因,分析预算调整程序是否合理规范。 (三)政府采购管理监督: 1.监督内容 (1)重点监督采购立项是否合理。 (2)重点监督采购需求文件编制和审批是否完整合规。 (3)重点监督采购方式选择是否理由充分。 (4)重点监督采购流程是否完整,是否按照规定公示公告。 2.监督样本: (1)获取各单位2024年度采购台账,整体层面分析单位年度政府采购情况,包含采购台账的建立情况、采购金额、采购方式、采购分类、中小企业供应商比例等。 (2)局本级选取不少于100个采购项目的样本;下属单位选取不低于采购台账50%的项目(不得少于30个),样本需涵盖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自行采购的样本量占比不低于50%。样本中采购方式需涵盖所有的采购方式。 根据选择的样本,分析政府采购的全流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四)编写财会监督报告。 1.财会监督问题需与各单位确认。 2.财会监督报告模板需经我局讨论同意。 3.报告征求意见后出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1年1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在涉嫌投标违规被调查、取证阶段(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