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通过建立时效性较好的现状和规划公共设施台账数据库,对公共服务设施规模总量、空间布局、结构质量、规划实施、规划标准等维度。并通过纵向时间维度、空间维度和横向城市对标维度对公共设施进行评估,诊治 “公共设施民生短板问题”,提出规划编制和标准修订相关建议。为详细规划编制和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从而保障公共设施高质量发展,助力“民生七优”目标的实现。 2. 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为更好履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区规划处“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规划实施和评估”的职能(公共设施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加快实现“民生七优”,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等文件,开展本项目。 3. 项目采购范围 (1)服务名称:公共设施规划编制及管理 (2)服务地点:深圳市 4. 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遇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5. 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招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人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成果。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关的问题。 6. 成果要求 1、《2024年度公共设施现状数据库成果》,MDB数据库; 2、《2024年度公共设施规划数据库成果》,MDB数据库; 3、《公共设施规划编制及管理》报告, PDF格式。 7. 技术培训要求、人员安排要求 项目组织6名或以上工作人员,需包括测绘工程、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等专业人员,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8. 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期限从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一年。 (2)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项目审查和报告更新等技术支持。 (3)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9. 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投标人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人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