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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规划编制及管理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4-4-28 18:53:00      开标时间:2024-4-28 18:52:00   点击次数:398

*项目名称

公共设施规划编制及管理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计划立项批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限额(元)

1430000

项目背景

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二十大报告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指出,“深圳市战略定位之一是全国民生幸福标杆城市,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构建了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全覆盖、人性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全面提升,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十四五”以来,我市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优质资源总体短缺,设施布局与人口分布匹配不够,服务效能有待提高。

(1)公共设施评估是规划编制和管理决策重要参考工具。

随着国土空间按总体规划和各类公共设施专项规划的审批,基本明确了我市2035年公共设施规划发展目标和市级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详细规划结合具体方案落实相关发展目标和选址,指导公共设施规划的审批和实施,通过两级三类规划体系的建立,公共设施规划工作重心由规划编制过渡到了规划实施和管理、有必要从全市层面“一盘棋”开展公共设施评估,监测检查公共设施运行状态,诊治 “公共设施民生短板问题”,为规划编制和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从而保证城市健康发展,助力“民生七优”的实现。

(2)公共设施台账数据是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基础数据,数据的高时效性是精细化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必然要求。

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快,公共设施现状建设和运营情况时刻在发生变化,时效性较好的现状数据可以为规划编制和管理提供更加准确的决策支持。与此同时,随着规划成果的审批,详细规划公共设施数据也在时刻发生变化,因此,从更新频率和产出效益角度考虑,建立年度现状和规划公共设施台账是非常有必要的。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http://www.szggzy.com/),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须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近三年内(即从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投标人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5.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求内容

1、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2)投标人按总价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3)投标报价为全包价,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三期支付合同款。

首期款:自双方合同签订后第1个月内,中标人提交合同归档文件后,采购方按合同要求向中标人支付30%的项目进度款;

中期款:中标人完成项目初步成果后,采购方按合同要求向中标人支付50%的项目进度款;

尾款:中标人完成最终成果并上局业务会结题后,完成验收,采购方按合同要求向中标人支付20%的项目尾款。

*3、履约保证金

*4、违约责任

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对中标人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通过验收的意见或凭证。

具体技术要求

1、 服务总体要求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建立全类型公共设施台账,掌握最新现状及规划信息;开展公共设施整体评估,掌握公共设施现状建设及规划编制的特点与问题。主要分为以下两点工作内容:

1.1年度公共设施台账数据更新

(1)现状公共设施更新

为提高现状公共设施数据的时效性,2024年需要对全部公共设施数据实现年度更新。

(2)规划公共设施更新

为提高规划公共设施数据的时效性,2024年需要对全部规划公共设施数据实现年度更新,并与现状公共设施校核对比,分析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实施情况,建立2024年度规划公共设施数据库。

1.2公共设施专题评估

依据完善的现状和规划公共设施数据库,对各类公共设施开展现状与既有规划评估,结合我市人口特点和土地市情,发现现状及规划总量供给、空间布局、规划实施、标准适应性等特征与问题,并形成报告,为公共设施规划编制和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1.3 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项目期间涉及公共设施规划编制及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2、 服务标的数量情况

要求项目组织6名或以上工作人员,需包括城市规划、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等多专业人员,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3、 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

本项目具体服务需求内容包括需要建立全类型公共设施台账,掌握最新现状及规划信息,满足规划编制和管理对数据时效性的高要求,与此同时,开展公共设施整体评估,掌握公共设施现状建设及规划编制的特点与问题,为规划决策提供决策参考。

商务需求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通过建立时效性较好的现状和规划公共设施台账数据库,对公共服务设施规模总量、空间布局、结构质量、规划实施、规划标准等维度。并通过纵向时间维度、空间维度和横向城市对标维度对公共设施进行评估,诊治 “公共设施民生短板问题”,提出规划编制和标准修订相关建议。为详细规划编制和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从而保障公共设施高质量发展,助力“民生七优”目标的实现。

2.   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为更好履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区规划处“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规划实施和评估”的职能(公共设施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加快实现“民生七优”,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等文件,开展本项目。  

3.   项目采购范围

(1)服务名称:公共设施规划编制及管理

(2)服务地点:深圳市

4.   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遇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5.   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招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人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成果。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关的问题。

6.   成果要求

1、《2024年度公共设施现状数据库成果》,MDB数据库;

2、《2024年度公共设施规划数据库成果》,MDB数据库;

3、《公共设施规划编制及管理》报告, PDF格式。

7.   技术培训要求、人员安排要求 

项目组织6名或以上工作人员,需包括测绘工程、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等专业人员,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8.   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期限从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一年。

(2)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项目审查和报告更新等技术支持。

(3)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9.   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投标人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人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

其他要求

特定供应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特定供应商

单位名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项目经办人:周丽娟

联系电话:8350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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