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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远景空间协同规划机制研究》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4-4-28 17:41:00      开标时间:2024-4-28 17:40:18   点击次数:312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深港远景空间协同规划机制研究》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深港远景空间协同规划机制研究》

项目预算金额:89.784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项目目标

研究深港两地共同开展面向未来的城市发展愿景的意义、目标、重点、工作组织等,促成与香港就共同开展面向未来的城市发展愿景研究达成方向性共识,为下一步深港共同开展面向未来的城市发展愿景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项目内容

(一)趋势与挑战

剖析深港当前及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梳理深港面向长远的发展诉求,作为制定解决方案和发展蓝图的依据,共同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破解瓶颈、谋划发展。  

(二)现状与问题

对深港双城的人口社会、产业经济、自然资源、土地利用、港口、交通、城市建设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分析,梳理深港双城的合作历程,研判深港双城空间协调发展中的共性诉求,甄别有待重点协调的矛盾冲突。

(三)目标愿景

描绘面向未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深港合作图景,系统谋划深港双城在世界城市体系的整体定位、共同目标以及在国家战略、区域发展的使命责任,明确深圳、香港在两地合作中的角色和功能分工,解析满足上述目标应奠定的城市软实力和硬实力。

(四)工作建议

基于上述研究,从工作意义、工作框架、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组织等方面,为深港两地下一步共同开展面向未来的城市发展愿景提出具体可行的工作建议。

三、项目成果

本项目预期成果为《深港远景空间协同规划机制研究》研究报告,文字数据为DOC、PDF格式,图集、图片为JPG格式。

四、技术要求

(1)项目研究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采用先进的规划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

(2)项目工作开展之前应充分分析研究的难点和重点,提出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3)研究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预见性强、实事求是、协调发展、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4)研究成果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准确,图表规范清晰。

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主要原因包括三方面:

1、本项目是深港面向未来发展的空间策略机制研究,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研究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技术难度大,需要熟悉局内各处室业务,同时与市区相关部门全程保持密切协作,要求具有丰富的政府课题研究和实践经验,满足条件的技术单位有限。

2、本项目需充分掌握深圳和香港规划和发展动向,及时对接两地需求,开展全面沟通,是长期性、持续性工作,需要稳定的技术团队予以支持,避免项目团队频繁更换。

3、工作推进过程需接触大量深港合作相关资料,包含重大合作平台规划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展,经常涉及敏感信息,不适合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

二、本项目拟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作为供应商,理由如下:

1、从技术资质上,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是深圳市批准成立的首家法定机构,在我市承担区域研究、国土空间规划、产业空间规划、海洋、基础设施、生态、公共政策等领域的基础性研究与服务职责,从研究团队配置、跨领域项目经验方面,是我市唯一一家能够囊括上述领域板块的综合性科研和应用单位。

2、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长期跟踪深港、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动态,承担了《深港边界地区空间协同发展策略研究》《深港融合背景下南山区与香港空间协同发展规划研究》《深圳市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空间策略年度行动计划》等编制工作,承担局内深港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关技术支持等,能够满足项目延续性的要求。

3、该中心是我市规划研究机构中唯一一家仅承担政府委托类项目、不承担市场委托类项目的专业性非盈利性机构。有丰富的涉密信息及涉密数据处理经验、完善的保密数据处理硬件环境、健全的保密教育培训体系和严格的数据保密流程,能够从制度、人员到软硬件等各个方面保证项目保密要求。

综上,从专业性、延续性及保密性等方面综合评价,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称“发展研究中心”)是唯一能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因此,我局拟申请以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为单一来源采购对象。

征求意见期限:

从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黄志

  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联系电话:  83949538 传真: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述内容需包括:

(一)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采购计划、项目规模及资金来源情况;

(二)项目技术需求和标准;

(三)申请非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理由及证明材料;

(四)相关行业及潜在供应商情况;

(五)参与非公开招标的供应商的产生方式和理由;

(六)涉密、应急项目的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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