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编号:0832-SFCX20FSC021 三、招标项目名称: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码头熏蒸及消杀服务项目 四、采购预算: 标段二年度支付上限人民币¥200,000.00元。 五、本项目标段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本项目标段二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只有湖南天平熏蒸消毒有限公司参与投标,考虑到本项目实际情况且为节省招标成本,拟申请对本项目标段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进行招标活动。 (二)说明: 该项目于2020年3月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三方诚信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2020年3月11日17:00报名截止时,该项目仅有一家供应商(深圳检疫处理有限公司)报名,经采购人确认,于2020年3月1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三方诚信招标网发布重新招标公告,2020年3月19日17:00报名截止时,该项目仍只有(深圳检疫处理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报名。 2020年4月3日组织该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在论证公示期间未收到质疑及投诉。 经采购人确认,同意与原报名供应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后续采购工作。 2020年4月23日收到深圳检疫处理有限公司弃标函。 2020年4月27日发布废标公告。 该项目因两次公开招标失败以及转单一来源采购失败,经采购人确认,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将原招标文件分为两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0年6月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三方诚信招标网发布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6月10日17:00报名截止时,该项目标段一无供应商报名,标段二仅有一家供应商(湖南天平熏蒸消毒有限公司)报名。 经采购人确认,于2020年6月1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三方诚信招标网发布第四次招标公告,2020年6月18日17:00报名截止时,该项目标段一仍无供应商报名,标段二仅有一家供应商(湖南天平熏蒸消毒有限公司)报名。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湖南天平熏蒸消毒有限公司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一)评审专家:罗长锋、张旭敏、韩毅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项情形 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结合本项目标段二实际情况,建议本项目标段二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9日止。 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十、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9号 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方式:0755-83590723-198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江主任0755-83590723-262 招标代理: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联系人:陈工 电话:82800088、82800099-835 电子邮箱:16251444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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