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缉私局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18HGA012)作如下澄清、修改或补充: 一、原公告名称、时间及地址 1、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0月23日 2、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11月8日 3、原公告名称: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4、原公告地址:三方诚信招标网、深圳海关门户网 二、澄清有关事项 1、关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8.汤锅的疑问。 答:按燃气可倾式汤锅报价,容量150L。 2、关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13. 高速压面机的疑问。 答:确定为压切面机。 3、关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15. 25″抽风机的疑问。 答:风喉材质采用304#不锈钢1.0mm,数量约为135平方米,风机马达7.5KW/380V。 4、关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16.四门冰柜的疑问。 答:尺寸1220mm*815mm*1950mm,风冷,温度-18度,机身采用304不锈钢板,配恩布拉科压缩机; 5、关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17.四门展示柜的疑问。 答:尺寸1220mm*815mm*1950mm,风冷,温度0-10度,配恩布拉科压缩机。 6、关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19.大绞肉机的疑问 答:尺寸610mm*400mm*630mm,功率1.5KW/380V,产量320KG/H。 7、关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20. 22″抽油烟机的疑问。 答:风喉材质采用304#不锈钢1.0mm,数量约为114平方米,风机马达5.5KW/380V。 8、关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23. 25″鲜风机的疑问。 答:风喉材质采用304#不锈钢1.0mm,数量约为180平方米,风机马达7.5KW/380V。 三、变更有关事项 1、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分值部分,技术标评分项“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中级安全主任资格证书”变更为“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中级安全主任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22.电扒炉技术指标“▲”部分现变更为:“▲售后服务:提供此型号设备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8年11月15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8年11月2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4.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请各报名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在签收处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35367087@qq.com。 3.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缉私局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87号 联系人:肖先生,0755-84399569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陆建昆 0755-82800088、82800099转818 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我单位对以上内容无异议 签收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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