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深圳市龙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15SZA141)根据采购人意见,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P52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现修改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备案信息查询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的有效授权证明,及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及保修期后设备维护、维修厂家只能收取更换材料成本费,不能收取人工费及其它任何费用并负责设备终身免费升级的保证函。
3、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5、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二、本项目招标时间安排修改为: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至:2015年1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下午14:00~14:30。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下午14时30分。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回传至0755-82800022。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孙海艳 李保东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邮政编码:518040
电 话:82800088、82800099-821
传 真:82800022
公司网址:http://www.sfcx.cn
E- mail:sunker-001@163.com
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我单位对以上变更无异议。
签收处:
(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