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832-SFCX15SZC048]
各供应商:
深圳市龙华新区同胜学校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15SZC048)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P51“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中商务标评分细则做如下调整:
1、“人员规模”由原来的3分变更为2分,评分准则不变;
2、“企业工伤社保执行情况”由原来的2分变更为1分,评分准则不变;
3、增加“熟悉现场情况”2分。评分准则为:投标前需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采购人实际要求,没有参与现场踏勘的此项不得分。以采购方盖章的“投标人踏勘现场签到表”作为得分依据。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15年12月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5年11月27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15年12月1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踏勘现场时间顺延至2015年11月3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三、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变更文件为准。
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回传至0755-82800022,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陆建昆 李保东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邮政编码:518040
电 话:82800088、82800099-818
传 真:82800022
E- mail:heroeleven.daniel@qq.com
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我单位对以上变更无异议
签收处: (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