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吊塔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0832-SFCX15SZA066]
各供应商:
关于2015年8月7日发布的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吊塔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15SZA066),现对“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法人;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者合法代理商或合法代理商的授权商;(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经销商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授权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证明文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公告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回传至0755-82800022。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刘家强 李保东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邮政编码:518040
电 话:82800088、82800099-822
传 真:82800022
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我司对以上变更无异议
签收处: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